杨志刚: 礼学研究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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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刚: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现为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院长、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研究领域为中国思想文化史、礼学和礼仪制度史、文化遗产和博物馆文化研究。出版《中国礼仪制度研究》等个人著作多种,目前正在推进“孔庙历史与遗产”的研究。兼任中国地方志工作小组成员、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曾被评为复旦大学本科生“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复旦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

在经过三四十年的冷寂之后,礼学研究在中国大陆学界渐有回暖之势。征兆之一,便是文、史、哲专业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与礼学相关者趋于增多。比如,收台湾文津出版社“大陆地区博士论文丛刊”的有:邹昌林《中国古礼研究》,李衡眉《论昭穆制度》,康学伟《先秦孝道研究》,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张鹤泉《周代祭祀研究》。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所编《博士文萃》,有:苏志宏《秦汉礼乐教化论》,吴予敏《先秦礼乐文化研究》。在这复苏与重振之际,笔者感到有必要对礼学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讨论和思考。本文所论述的,包括:(一)古代礼学的分类;(二)古代礼学的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特点;(三)二十世纪礼学的走向;(四)礼学的发展前景。在前两节,笔者试图对古代礼学史的总体框架提出一己之见。后两节则主要关涉礼学在现代的转型、嬗变和礼学在未来学术文化中所可能具有的意义。

在礼学的名下,所指往往不一。换言之,礼学之名包含着狭义的、广义的等等多重意蕴。笔者以为,中国古代的礼学可以划分为四类:礼经学、礼仪学、礼论、泛礼学。

礼经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礼经以及其它儒家经典中记载的礼,属于经学的范畴。礼经是指《周礼》、《仪礼》、《礼记》。有关“三礼”互相之间的关系及其地位,历史上颇存歧说:有的奉《仪礼》为“经”,视《礼记》为“传”(朱熹);有的尊《周礼》为“经礼”,称《仪礼》为“曲礼”(郑玄);也有的以《周礼》为“礼经”(韦昭、颜师古);还有的则斥《周礼》为“伪书”(胡安国、胡宏)。鉴于“三礼”在古代都成为钦定之“经”,今人站在礼学史的立场,可以将它们都唤作礼经。在传统礼学研究中,所谓“礼经”一般是指《仪礼》(如凌廷堪《礼经释例》、邵懿辰《礼经通论》),有时指《周礼》(如叶时《礼经会元》)。今人蒋伯潜在《十三经概论》中还曾申言:《礼记》是“记”非“经”。然而,这都是从这三部著作互相之间的关系和地位立言的。今人有称“三礼”为“礼经”、“三礼” 学为“礼经学”的,如周予同。此外,《大戴礼记》、《逸礼》(已佚)也是儒家重要的经典作品,并且,《逸礼》在汉代曾立于学官,《大戴礼记》虽是否曾立于学官说法不一,但却与《礼记》(即《小戴礼记》)在传授上有渊源关系,故也都可泛称为礼经。要而说之,礼经学即研究这些礼经的专门这学,其主干是“三礼”学。

除了上述礼经,礼经学还涉及对其它儒家经典(“十三经”)中记载的礼的研究。象(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清)凌曙《公羊礼疏》,(清)侯康《谷梁礼证》(未完帙),(民国)张其淦《左传礼说》,即属礼经学。

礼仪学 礼经学的侧重点在“经”,礼仪学则在“仪”。它包涵两方面的内容:仪制的撰作,和仪制的研究。撰作与研究,两者有联系又存在明显的区别。秦汉以降,几乎每一个朝代都要制定本朝的礼仪制度,有的还形成礼典,著名的如《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明集礼》、《清通礼》。在官修礼书之外,历史上还出现了大量由私人编纂的礼书,特别是宋代以后由私人修订的有关冠婚丧祭仪制和日用伦常的家礼、乡礼类著作,纷纷涌现。其代表作品当推(宋)司马光《书仪》、(宋)朱熹《家礼》、(明)黄佐《泰泉乡礼》。无论官修还是私纂,编制这些礼书的主观意图往往十分明确,是想籍此确立仪制的规范,指导现实生活中的礼仪活动。与仪制撰作的旨趣相异,仪制研究仅着意于搜辑考订。它们对繁琐的名物、制度、礼节,或述或考,或明其沿革,或究其礼意,却并不图以用于实施。象(唐)杜佑《通典》中的《礼典》,(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的《郊社考》、《宗庙考》、《王礼考》,(清)秦惠田的《五礼通考》,就属此类。

礼论 它是对礼的本质、价值、功能和历史作用等问题进行理论性的论证和阐发。载录于《论语》和《礼记》诸篇的孔子礼学,就基本上属于礼论。荀子以及北宋李觏的礼学,也是典型的礼论。礼论常散见于经、史、子、集各种著作及篇章之中,不似礼经学、礼仪学多专著、专篇。

泛礼学 即泛化的礼学。在古代中国,礼几乎是无所不包的社会生活的总规范,影响、浸淫至制度、器物、行为、观念心态各个层面;以至可以说,中国社会处处有礼学,研究中国文化时时会遇到礼学。比如,称谓尊谦、姓氏等级、避讳习俗,就曾经是一门不可或缺的“礼 ”学。再以儒家经典“六经”言,皮锡瑞《经学通论·三礼》就说:“六经之文,皆有礼在其中。六经之义,亦以礼为尤重”。礼学专家曹元弼也说:“六经同归,其指在礼。《易》之象,《书》之政,皆礼也”。曹元弼《礼经学》卷四《会通》。礼在中国社会的泛化现象,滋生了泛礼学。

承上所述,礼学,狭义的是指礼经学;扩而言之,包容礼仪学和礼论;再推而广之,就成为广义的礼学,它涵括泛礼学。中国古代礼学史,应以泛礼学为铺垫、作衬托,集中于礼经学、礼仪学、礼论这三类礼学的研究。

礼学不同于礼制或礼俗,它的特点在“学”,其表现形式是著述或言论。下面就从文献目录学的角度,对礼经学和礼仪学进行定位,并从中略窥两者的发展情形(礼论散见于经、史、子、集,故略)。

我们从《隋书·经籍志》入手。《隋书·经籍志》所确立的四部四十类,是我国古代比较成熟的图书分类法,以后历代官修史志、官簿、私家书目均依此为依据。《隋书·经籍志》的经部“礼”类,大致相当于本文所说的礼经学;史部的“仪注”类,大致相当于礼仪学。所谓“仪注”,是专门记述礼节制度的书。《隋书·经籍志》的经部“礼”类,上承《汉书· 艺文志》六艺略中的“礼”和(梁)阮孝绪《七录》经典录中的“礼”部(六艺略、经典录相当于四部分类法中的经部)。《隋书·经籍志》史部所设“仪注”一目,可溯源至《七录》记传录中的“仪典”部。在《汉书·艺文志》没有与“仪典”、“仪注”相接近的类目,这表明礼仪学在西汉尚未发育成熟。《隋书·经籍志》经部“礼”类著录书籍共136部1622卷,通计亡书合211部2186卷,居“六艺经纬”之首;“易”类只有69部,“书”类32 部,“诗”类39部,“乐”类42部, “春秋”类97部,均远低于“礼”类。史部“ 仪注”类著录汉魏以来历代王朝有关礼仪制度的著作共59部2029卷,通计亡书合69部3094卷。

在以后的古代书目中,经部“礼”类的设置相沿不变,史部“仪注”类则有变化。在清朝乾隆修《四库全书总目》以前,史籍目录均依《隋书·经籍志》设“仪注”。另有书目标题为 “典章”、“礼注”、“仪典”,它们与“仪注”相通。《四库全书总目》史部设“政书” 类,将“仪注”之名改为“典礼”,列为“政书”的子目。同时,在“政书”下又设“通制 ”子目,列于“典礼”之前。“通制”收《通典》(《宋史·艺文志》将其归在子部类事类) 、《文献通考》(《千顷堂书目》将其归在史部典故类)、历代会要(《宋史·艺文志》将“ 会要”归在子部中类事类)等书。这些书的部分内容,也属于礼仪学(系仪制的研究和记录) 。

我们将目录学四部分类法中的经部“礼”类对应于礼经学,将史部“仪注”类或史部“下书 ”类的“典礼”、“通制”(部分)对应于礼仪学,这当然仅出于一种粗略的比较,不能作为绝对的准绳。本文对礼学的分类,与古代目录学的分类,由于在出发点和衡量标准上都存在不同,所以对比中的出入在所难免。试举一例。《四库全书》“礼”类分六个子目:“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共收著作83种。其中纳入“杂礼书”的《书仪》、《家礼》、《泰泉乡礼》,按我们的分类,就显然应归进礼仪学。

不用说,礼经学、礼仪学、礼论以及泛礼学这四者之间的分野不是绝对的,它们有时会交错杂糅地并存在一起。象朱熹的礼学,就包括了礼经学、礼仪学、礼论三方面的内容;朱熹所撰的《仪礼经传通解》,具有礼经学和礼仪学的双重特点。事实上,四类礼学的分判标准本身就不是绝对。比如,《仪礼》在汉代成了“经”,但若放在先秦的话,它的特点又表现为“ 仪”。《仪礼》可视作礼仪学的开山之作,只是从整个礼学史发展的角度,将《仪礼》归入礼经学。
总之,我们是尝试从总体上给礼学进行分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认识和把握礼学的内涵,并借此给中国古代礼学史划定一个大致的界域。

中国古代的礼文化,以“礼治”为内核,由“礼制”、“礼仪”、“礼教”、“礼学”、“ 礼器”等若干层面的内容溶汇而成。对今人研治古礼来讲,古代的礼学既是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又是进行研究的重要依凭。离开了古人对古礼的记录和研究,今人若想研治古礼,几不可能。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中国古代礼学史的了解和研究。

中国古代礼学的发展,呈现为四个阶段: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下面略述这几个发展阶段的主要特点。

(一)先秦是中国礼学的初步形成时期。这有两条主线索,一是“三礼”等的撰述;二是礼论由萌蘖到成熟(形成学说)。“三礼”的作者和成书过程,曾为历代学者争讼不已。现在一般地可以认为:《周礼》系战国时人参考西周、秦秋时代的文献以及当时的现行制度,又掺合作者的理想写成的。郭沫若《周官质疑》(载《金文丛考》),范文澜《经学讲演录》(载《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与<周官>一书的出现》( 载《文史》第六辑),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年),均持此说。其中顾颉刚、杨向奎进一步认为,《周礼》出于齐国,与法家有关。但也有不同的意见,如新近出版的彭林博士论文《<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 1年),则以为《周礼》成书于汉初。《仪礼》是先秦各项礼仪的记录汇编。据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载《文史》第十五辑)一文的考证,《仪礼》是在公元前五世纪中期到四世纪中期这一百年中,由孔子的弟子、后学陆续撰作的。至于《礼记》,作者既有孔子后学,也有汉儒,主要篇目由汉戴圣编定。据《隋书·经籍志》。对礼进行带有理论色彩的分析、说明始于何时,尚待考查。进入春秋以后,礼论得到重大发展,则有《左传》可证。《左传》出现“礼”字凡462次,〖Z W(〗据《春秋经传引得》,《左传》讲“礼”字462次,另外还有“礼食”、礼书”、“礼经”、“礼秩”各1次,“礼仪”3次。礼的问题受到那一时代政治家们的高度关注。他们将礼视作重要的统治手段,还开始注意对礼的概念进行分析,比如提出“礼”与“仪 ”的区别。《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说:“是仪也,非礼也”。

在春秋奢好谈礼而另一方面却又“礼崩乐坏”的环境中,诞生了孔子礼学。在现实政治的操作、策划的层面上,孔子以回复周礼为核心的礼学思想确乎迂阔。但他从哲学本体论和社会历史观的角度,对其选择和维护周礼所作的论证,却奠定了中国文化关于生命本质与意义目标的基本观念,创拟了中国等级社会进行阶级统治却又充满道德气味的理想模式,并为老的礼传统在秦以后重获发展生机,筑下了基本的支点。孔子礼学思想,比如以仁释礼,和强调礼是作为人的一个普遍的行为准则(从而将传统的主要局限于作为贵族行为规范的礼,推向全民各阶层,开启了“礼下庶人”的历史进程。)参阅拙文《“礼下庶人”的历史考察》,载《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6辑。对后世礼学的发展以及中国历史文化的走向,产生深远的影响。

孔之之后,荀子对礼的起源、本质、作用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形成相对完整的礼论的学说体系。荀子的礼学思想源自孔子,却又有很多自己的特点。最突出的是他以“法”解释礼,以“法”补充礼,将在孔子那里完全对立的礼与法结合起来。这种“礼法论”格外强调礼是外在的社会规范,并且认为应该对士大夫“以礼乐节之”,而对庶民百姓则“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荀子的礼论成为孔子之外,后世中国礼学发展的又一重要的思想源泉。

(二)秦王朝有其“秦礼”,但在带有特定导向的文化政策下,礼学几近绝灭。这种状况影响到西汉开国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礼学不振。唯赖少数几位人物私下的传授,《仪礼》等先秦礼书(包括若干篇章)才得以传续下来。汉武帝建元五年,《仪礼》立于学官。至平帝,又立《逸礼》。不过礼经并不很受西汉政府的重视。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秘籍,发现《周礼》(原名《周官》),至王莽新政,立于学官。这些礼书被立学官,表明取得了“下经” 的地位,其性质由私学变而为国教,烙上“统治学说”的印痕。同时,它们还被当作谋取利禄甚至服务于改朝换代需要的工具。东汉时《周礼》未得立学官,然而由于杜子春、郑兴、郑众、贾逵、卫宏、马融等一班经学大师为之训诂解说,《周礼》大行于世。按照东汉许慎的《五经异义》,两汉的群经各家学说,存在今文、古文两派的基本界限;两派区分的标准,又在礼制。晚清廖平发挥许慎的观点,进一步指出:“今学博士之礼制出于《王制》,古文专用《周礼》,故定为今学主《王制》、孔子,古学主《周礼》、周公,然后二家所以异同之故灿若列眉,千谷百壑得所归宿。”廖平《四益馆经学四变记·初变记》。经学今、古文分派问题非常复杂,是否正如廖平所言,尚可探讨,李学勤《<今古学考>与<五经异义>》一文(载《国学今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2年)对时下流行的今文、古文分派的观点提出了疑问。然而有一点却是清楚的,那就是礼经学特别是《周礼》之学,在东汉经学的发展中,处于枢纽的地位。从两汉之际始,学界渐以“三礼”尤其是《周礼》移释它经。乃至马融、郑玄,更突出地将其它经义纳入礼学的阐释系统。两汉是礼经学的发展、奠基时期,郑玄是集大成者。郑玄破除经学的门户之见,博综兼采,遍注群经。其中他最重礼学,又特别尊崇《周礼》。郑注“三礼”,乃始有“三礼”之名和“三礼”之通常排名次序。孔颖达说:“《礼》是郑学”。《礼记·月令》题《疏》。确实,郑氏“三礼注”构成中国中世纪礼学(包括礼经学和礼仪学)的脊柱。

两汉的礼论,贯穿一个主题:为统一大帝国论证建构礼治秩序的必要性。在具体的规划上,思想家们承接先秦儒家、法家关于礼、法之争的余绪,对礼、法关系作再思考,形成了德主刑辅、礼法合治的思想。西汉礼论复兴于贾谊,他“恢复了从春秋以来的关于‘礼’与‘法’的辩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3册,2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这种辩论在昭帝时举行的盐铁会议上,曾以比较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进入东汉,类似的争辩渐趋沉寂,而隆礼之势逐渐增强。从贾谊、董仲舒到班固、王符、荀悦,德与刑的主从关系在理论上得到充分的阐述。班固根据章帝时白虎观会议记录整理成的《白虎通德论》,对纬书提出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作为更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三纲” 成为中世纪礼学最根本的指导思想。

汉代仪制的建设始于叔孙通,以后,统治者对此渐渐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不断加大力度。《汉书》礼、乐合志,且礼部较简,《后汉书》礼仪专志,且叙述较详,于此可见发展的走向。不过,两汉的礼仪学尚属草创,没有出现有系统、有影响的作品。《旧唐书·礼仪志》:“(西汉)五礼无著定之文。……光武受命,始诏儒官,草定仪注,经邦大典,至是粗备。汉末丧乱,又沦没焉。而卫宏、应仲远等掇拾遗散,裁志条目而已。东京旧典,世莫得闻。”东汉末郑玄“三礼注”问世,给以后礼仪学的发展提供了可赖以支撑的基础。

(三)从魏晋到隋唐,礼仪学在吉、嘉、军、宾、凶“五礼”的框架中发展、成熟。据《晋书 ·礼志》:“魏氏承汉末大乱,……命侍中王粲、尚书卫凯草创朝仪。及晋国建文帝,又命荀凯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成百六十五篇”。此“新礼”又称《晋礼》,其内容以“五礼”编排。南北朝各代多“撰五礼事”。象梁武帝“命群儒,裁成大典”,其中明山宾撰吉礼,严植之撰凶礼,陆琏撰军礼,贺炀撰宾礼,司马耿撰嘉礼。《隋书·礼仪志》。隋文帝一统寰区,“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Z W(〗《旧唐书·礼仪志》。隋炀帝时又修《江都集礼》。经陈寅恪考证,隋礼有三个源头:梁、陈,北魏、北齐,河西;(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这疏通了从魏晋到隋唐礼仪学发展中的源流关系。在隋礼和初唐《贞观礼》、《显庆礼》的基础上,唐玄宗开元盛世又纂修了《开元礼》。“由是,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用,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新唐书·礼乐志》。《开元礼》集汉晋以降仪制撰作的大成,确立了中世纪仪制的基本构架。唐末杜佑撰《通典》,其中《礼典》一百卷,详述唐以前礼仪制度的发展演变,在仪制研究方面树起了一块里程碑。《通典·礼典》内有《开元礼纂类》改《开元礼》“吉、宾、军、嘉、凶”的次序为“吉、嘉、军、宾、凶”。

东汉隆礼,暴露出礼教虚伪的一面,加之魏晋司马氏集团肆意践踏礼教最基本的准则,遂激起魏晋时代玄学的反动。又,从东晋开始,佛教兴盛。南朝,儒家经学退居次要地位(经学博士出身的梁武帝,竟承认孔子是释迦学生),唯《易》学(《周易》与《老子》、《庄子》时称“三玄”)和《礼》学十分红火。据《南史·儒林传》记载,当时有许多人或“通三礼”、“善三礼”或“尤精三礼”、“尤长三礼”。《南史·何承天传》载:“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为三百卷”。礼学的发达可见一斑。唐长孺概括东晋以后的学风是“礼玄双修”,(唐长儒《魏晋玄学之形成及其发展》,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338页,三联书店,1955年。)诚乃卓识。在玄学与佛学的两面夹攻下,礼学所以能独炽不衰,实与当时的门阀制度有关:门阀世族将礼学视作维护等级特权的重要依凭。正因此,最能体现宗法社会尊卑亲疏关系的丧服制度,和《仪礼·丧服》,更倍受时人的推重。六朝礼学以丧服学最为精密。在《隋书·经籍志》经部“礼”类著录著作中,标明“丧服”者有五十部,占三分之一强。北朝的礼学也颇为兴盛,但它有自己的一些特点。比如,比较偏重《周礼》。据《北史·熊安生传》“时西朝既行《周礼》,公卿以下,多习其业”。北周文帝更以《周礼》为立国的根本大法。这又直接影响隋唐的政治制度。唐初,孔颖达、贾公彦撰“三礼”义疏,完成了对南北朝礼经学的总结工作。其时,朝廷上下还有一大批包括魏征、房玄龄等在内的礼学专家。所以,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 六朝人最重‘三礼’之学,唐初犹然”。他还提到了这种学同的延续情况:“大历中,尚有仲子陵、袁彝、韦彤、韦苣以礼名其家学。此可见唐人之究心‘三礼’,考古义以断时政,务为有用之学”。(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唐初三礼汉书文选之学”。)

魏晋士人围绕名教与自然问题展开的讨论,体现了对礼(社会规范)与情(人类本性)的关系的思索。这种思考构成这一时期礼论发展的一大特色。

(四)宋人治经,重在阐发“义理”,并喜好排斥汉唐旧说。这种学风同样反映在“三礼”学中。典型的如王安石《周官新义》、陈祥道《礼书》、李如圭《仪礼集释》。宋儒在保存和传播前人礼经学成果方面也有很大功绩。象卫湜《礼记集说》,“自郑注而下,所取凡一首四十四家。……可云礼家之渊海”;(《四库总目提要·礼记集说》。)张淳《仪礼识误》,使“古经汉注之伪文脱句籍以考识,旧椠诸本之不传于今者亦籍以得见崖略” 。(《四库总目提要·仪礼识误》。)宋代积贫积弱,有人(如李觏、张载、王安石)想借助《周礼》谋求强盛,《周礼》受到推崇。而另一方面,宋人有疑经的风气,故在另外一些人(如胡安国、胡宏,父子俩反对王安石援《周礼》变法)眼里,《周礼》是刘歆的“作伪”。王安石熙宁变法,废罢《仪礼》,此后“学者不复育习”。《四库总目提要·仪礼集释》引。这种状况延至南宋孝宗时方由张淳、李如圭加以改变。朱熹试图重新确立《仪礼》在“三礼”中作为“经”的地位,同时他又尊崇《周礼》。朱熹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传、以《周礼》为纲,构筑他的礼学体系。朱熹礼学强烈地表现出注重“践履”的特点,他是想为封建衰世重新制礼作乐。朱熹的《家礼》在明清二朝传遍全国,成为民间通用礼。(参阅拙文《<朱子家礼>:民间通用礼》,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4期。)在中国礼学史上,朱熹是继孔子、荀子、郑玄之后,又一位极其重要的人物。
元、明是“经学的积衰时代”。皮锡瑞语。见《经学历史》。礼经学在经过元、明二代的凋敝之后,于清初开始复兴,并于乾、嘉趋于昌盛。清儒注重实学,有清一代,礼经学的名家、名著层出不穷:徐乾学《读礼通考》、凌廷堪《礼经释例》,胡军《仪礼正义》,黄以周《礼书通故》,孙诒让《周礼正义》……他(它)们宛如一座座山峰矗立在古代礼学史的尾端。在《清经解》,“三礼”学的专著占所有专著的百分之二十;在《清经解续编》,“三礼”学的专著更占百分之二十八。由此可见礼经学在清代经学中所占地位之显要。

宋代开始,中国步入封建社会的后期。与这种变化相对应,思想家们在礼论方面的探讨,将重点转移到了礼与维系道德秩序、社会政治秩序的关系上。其中宋儒与清儒围绕“礼”、“ 理”关系的辨析,颇典型地反映出这个历史时期礼论的某些特色和内蕴。宋儒(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反复论证“礼即理”,而“理”又是“天理”。清儒(凌廷堪、阮元、焦循)则以为凡“理”皆虚,唯“礼”最实,应以“礼”代“理”。在这两种貌似相反的取向背后,潜藏着同一种焦虑:应迫切地、牢固地确立起礼治秩序,俾使封建统治“长治久安”。

由《晋礼》到《开元礼》所积累形成的撰作“五礼”的传统,在宋以后的历史中继续传衍和发展。《政和五礼新仪》、《明集礼》、《清通礼》便是留存至今的几部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此外,家礼、乡礼类著述在宋元明清大量出现,广为流传,形成礼仪学的一个新的重要支胍。这类著作基本上都是由士大夫或乡绅私人纂订,内容着重于冠、婚、丧、祭“四礼”及其它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这些“四礼”类作品,这类著述有时迳以“四礼”为标题,象(明)吕坤《四礼疑》、《四礼翼》,(明)马从聘《四礼辑疑》,(明)韩承祚《四礼集说》,(明)吕维祺《四礼约言》,(清)王心敬《四礼宁俭编》。因此我简称其为“四礼”类作品或“四礼”学。为了便于把握中国古代礼学及其发展轨迹,似可作这样的区分和概括:“三礼”学是礼经学的主体,“四礼”学和 “五礼”学是构成礼仪学的两大板块。在宋元明清的民间礼教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清人秦惠田撰《五礼通考》,对中国古代的仪制作通贯的研究,带有总结性的意义。

完稿于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初版于1905年的孙诒让《周礼正义》,可以说是留在中国古代礼学史上最后的浓重一笔。随着西方政制、法制的传入和中国古礼的消亡,以及现代社会、人文科学的观念和方法的兴起,传统礼学的时代终告结束。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的一些话,很能反映出在当时的许多知识分子心目中,传统礼学的时代已经终结。梁氏肯定清人研治礼学取得的成绩“十分优良”,然而却又表示:“这门学问到底能否成立,我们不能不根本怀疑。……他们的成绩虽然很好,我恐怕这些成绩多半是空的”。他还发问: “礼学的价值到底怎么样呢?几千年很琐碎很繁重的名物、制度、礼节,劳精敝神去研究他实在太不值了”。(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三》。此书约撰于1923年冬至1 925年春之间。据朱维铮《梁启超论清学史两种·校注引言》,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确实,当天朝帝国的礼治体系已经崩坏,礼教露出“吃人”的面目遭世人唾弃的时候,礼学的价值能不受到质疑?

不过,梁启超没有全然否定礼学具有的“学问的”价值。他说,“我们试换一个方向,不把他(指礼学——本文作者识)当做经学,而把他当做史学,那么,都是中国法制史、风俗史,……史、……史的第一期重要资料了。……我们若用新史家的眼光去整理他,可利用的地方多着哩。”(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三》。此书约撰于1923年冬至1925年春之间。据朱维铮《梁启超论清学史两种·校注引言》,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这大概是本世纪“新史学”对传统礼学所持的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意见。在类似这种意见的影响和指导下,礼学在研究范式上发生转型,在研究内容上产生嬗变。当然,沿袭或基本沿袭传统礼学的治学路数,甚至对其加以总结、阐发的,也是有的。比如黄侃的《礼学略说》,(载《文艺丛刊》(中央大学),2卷2期,1936年1月。收《黄侃论学杂著》,中华书局,1964年。)章太炎三十年代中叶发表的诸如《丧服依开元礼议》等文章。然而毫无疑问,转型与嬗变,以及在转型、嬗变中继往开来,是本世纪礼学发展的一个总趋势。下面择取数种较有代表性的著述略说之。

李安宅《仪礼与礼记社会学的研究》(1930年) 这是较早的一部尝试用新的眼光阐释古礼而又略见系统的著作。凡七章。第一章《绪言》提出“‘礼’就是人类学上的‘文化’ ;包括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第二章《礼》对礼的本质”、“礼的功用”、“行礼的资籍” 、“礼的理论”进行论述。第三章《语言》从亲属称谓入手分析古礼。第四章:《物质文化》。第五章:《乐》。第六章:《知识》。第七章:《宗教与仪式》。可见作者已注意重新把握和梳理古礼的内在结构和脉络。
邓小琴《中国礼俗学纲要》(1947年) 与此书同年刊发的还有柳诒徵的《中国礼俗史发凡》。这两篇文章都提出研究“礼”离不开“俗”。其中邓文对礼与俗的关系作了辨析,就礼俗在中国文化中的价值、中西礼俗的比较、礼俗变迁等问题提出见解。这对以后的礼俗研究有开启之功。

杨宽《“冠礼”新探》等系列论文(1962—1965年)共六篇。其余的篇目是:《“籍礼”新探》、《 “大B23A礼”新探》、《“乡饮酒礼”与 “乡礼”新探》、《 “射礼”新探》、《“贽见礼”新探》。后一并收入1965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古史新探》。作者将古文献与出土文物、民族调查资料结合起来,相互参证,推求结论,颇多建树,是历史学家探究古代礼制的典范之作。

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1982年) 沈文倬以礼学名家,是当今研治《仪礼》的“第一人”(顾颉刚语)。如果说他的与此篇论文差不多同时推出的《 CC36〖FJ〗FDB8述礼》 (23则),主要显示了作者在传统礼学方面的深厚造诣和功力,那么此文则又进一步展现了作者宽阔的现代学术视野,和对历史、思想、制度的敏锐洞察力。正是基于这种功力和眼力,该论文对先秦礼典(即通常所说的“典礼”)的实行情况,与《仪礼》的撰作年代等一些聚讼千年的难题,进行了详密的考订,“成绩空前”(杨向奎语)。此后,沈文倬又推出《礼汉简异文释》。近闻他又有注释《仪礼》的专著问世。沈文倬先生堪称是“为往圣继绝学”。又:曹元弼、沈文倬、陈戍国(近著有《先秦礼制研究》、《秦汉礼制研究》)师生三代,前后相续,孜孜于礼学,成为本世纪礼学传承中引人注目的一脉。这三位礼学专家是人们了解二十世纪礼学如何在转型、嬗变中继往开来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以上所举,仅为披露现代礼学发展中的若干情状,纯属一鳞半爪。另外,近几十年内,台湾一些学人对礼学用力不少,并推出了一批成果。如高明(有《礼学新探》等论著刊行)和他指导的几个研究生(博士、硕士论文多与礼学有关)。只是海峡阻隔,笔者所见有限,这里也就不妄加评议,不过需要一提。

从前举数例,倒也可以约略发现现代礼学发展中的若干特点。1、从比较早的时候起,就注意从“文化”(Culture)的角度审视中国古礼。“文化”概念无疑是本世纪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关键词(中心语词)。它的导入,给礼学这门传统学问注入了新的研究意识。2、形成一种多学科、多方位的研究态势。在上举数位学人中,李安宅是修习人类学、社会学的;邓子琴早年受业于汤用彤,后又致力于风俗史研究;杨宽是著名的先秦史专家。正是有赖于这样一批主攻方向并不完全相同的学者的努力,才拓展了现代礼学的研究领域。3、注重古代文献资料与新发现的考古资料、古文字资料以及民族学资料的互相印证。这种所谓的 “二重证据法”“或“三重证据法”,是今人在具体的研究中能够超迈前人、取得突破的一个重要因素。除了这三个特点外,我们还看到,现代礼学在经过前数十年的尝试、摸索后,到杨宽、沈文倬的作品问世,已初步确立起新的研究范式,开出了新的生面。

检视本世纪礼学的发展,笔者感到,现代礼学的继往开来,关键之一,在于研究者必须既熟知传统礼学,尤其是要理解和掌握其基本的原理和方法,却又不能简单地与之认同,而需具备、运用现代社会、人文科学的眼光和手段。只有在此基础上,有所发明,有所建树,才能将礼学研究推向前进。

传统礼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若干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比如,研究“三礼”需依靠一些基本的读法:研读《仪礼》,强调从分节、绘图、释例入手;治《礼记》可仿刘向《别录》之法,分类读之;读《周礼》,可以大宰八法为纲领。晚近黄侃在《礼中略说》中又曾概括云:“治《礼》次第,窃谓当以辨字读、折章句为先务;次则审名义,次则求条例,次则括纲要”。今天看来,这些研读“三礼”的方法仍然是重要的,它们是从事礼学研究的基本功。然而,若仅仅停留在这些基本功上,又显然是不够的。

再比如,秦汉以后,说礼所据,主要是经文和师说,但经文常有差牾,师说也会存在分歧。对不同的经文和师说,古代礼学家采用的办法往往是去取折中,或弥补缝合,或融会贯通。折中、弥缝、会通,成为历代礼学家反复申明的治学要义。今人对此若有领悟,则古代礼学中的许多玄奥就不难了然。然而若仍以此为指导思想,则有可能误入歧途。这正如梁启超所指出的:“(典籍)所记各项礼制,往往东一鳞西一爪,非互勘不能说明。互勘起来,更矛盾百出。学者对于哪部经都不敢得罪,只好四方八面弥缝会通。根本不能全通的东西,越会通越弄到一塌糊涂。议礼所以纷如聚讼,就是如此。”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十三》。)总之,应该既了解旧学,又要超越旧学。

假如沿用古代礼学的划分标准对本世纪礼学进行分类,——事实上这样做不甚恰当,因为本世纪以来礼学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则本节以上所述,勉强可以归在礼经学和礼仪学中仪制研究的一类。现在笔者借助这一分类想作一点补充,那就是,在民国时期,在仪制的撰作和礼论方面,也有颇值得注意的动向。例如,1943年10月,民国政府考试院长戴传贤曾召集内政、教育、铨叙、外交各部和礼乐馆、文官处、典礼局等部门的官、职员以及专家名流,在四川重庆北碚举行礼制讨论会。会后有《北泉议礼录》一书刊行。全书分吉、嘉、军、宾、凶五礼,对民国时期礼仪制度作了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一曰吉礼,祭祀与纪念属之;二曰嘉礼,敬国旗、崇元首、庆祝就职、觐谒荣典、宴乡、敬老抚幼、婚礼、学礼、考试、集会诸礼属属;三曰军礼、以陆、海、空军之礼属之;四曰宾礼,国际仪节、官吏仪节、学校仪节属属;五曰凶礼,丧礼与邱荒属属。此北泉新礼草案,既受传统“五礼”的束缚,所定仪制又往往失之繁琐,与当时社会有很大的脱节,故刊行后颇受讥议。又例如,民国时期维护和倡扬礼治的呼声也几未中断,一些人士还撰文提倡“制礼作乐”,主张“复兴礼学”。探讨本世纪礼学的演变,这些内容自不应排除在研究者的视野之外。但鉴于这引起内容往往或与政治有较多的关联,或牵涉到比较复杂的价值评判,故本文不拟展开,容另外撰文专门论述。

随着中华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和传统“国学”之价值被重新发现和评说,礼学研究在今后将逐渐受到重视,这大概已不会有什么大的疑问。但是,礼学除了研究礼在中国历史上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特点和作用、影响等等之外,还有没有其它方向的发展前景,笔者认为这却是一个值得认真思索的问题。

提出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是,礼学除了着眼于过去,研究历史上曾存在过的礼,还有没有可能和必要着眼于现在和未来,探讨和研究礼与未来新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等等。笔者几年前曾在《礼与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一文(载《复旦学报》1993年第3期。)中讨论礼的发展前景,即礼的文化传统在现代社会的是否具有进一步发展和转化的可能。文章的要点大致是:(一)作为人类的一种规范,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一种对秩序和对修养与文明的追求,应该说礼在人类社会具有某种永恒的、普遍的价值。(二)礼的基本精神既有作为封建性糟粕必须批判的一面,也有值得吸取、吸收和借鉴的一面。例如,宗法等级性必须批判,而礼强调人际、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和人性的平衡、协调,就有待在扬弃的基础上继承发扬。(三)如果我们能将传统的礼所包蕴的那个源自宗法小农社会的封建“天理”,改造、置换成适合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常理”,礼就有可能重新获得发展的生机。(四) 礼的文化传统对于法治主义能起到补偏救弊的作用,“前现代”的礼治与现代的法治双方面合理成分的互补与综合,对于发展和建构未来新文化,具有重大意义。如果本人上述对礼的发展前景的讨论是可以成立的,则“礼学的发展前景”问题便有了落脚之处。换句话说,礼学的发展前景,取决于礼的发展前景。

礼和礼学的发展前景,绝不可简单地理解为就是要“制礼作乐”。对礼与未来社会文化的相关度,重要的是应该站在人类文明史的高度,通过对传统与现代化关系的认真思索和对中西文化的审慎比较,而加以体察和把握。这是一种对礼的本质和价值的关注与开掘,不应该过多地拘执于礼的形式,或停留在礼的形式的层面。两千多年前,孔子对古老的礼传统作了创造性的理论阐发,使之具有了新的发展活力。当时孔子曾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这多半是孔子为让其思想能够切入礼的价值的层面,而寻思礼的内容与形式之关系时发出的慨叹。返观近一个世纪以来,学界人士也曾有申言礼和礼学发展前景的,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往往有一个特点,即一言及礼和礼学的现代发展,便马上会落入“制礼作乐”的思想套路,甚至就简单地将此看作是制作吉、嘉、军、宾、凶“五礼”。这种“制礼作乐”思维模式的不足取不在于现代社会是否应该“制礼作乐”,而在于缺少对礼的本质和深层价值予以究心的现代意识。对此,似可套用孔子话,说上一句:“礼云礼云,‘五礼’云乎哉?”

从传统的两重性中寻求现代发展的契机,是开辟礼的发展前景的一个重要环节。说到此,笔者不禁想起几年前发生在何炳棣与杜维明、刘述先之间,围绕如何读解孔子的“克己复礼” 一语而展开的一场笔战。当时,针对杜维明从“修身”的角度解释“克己复礼”,何炳棣撰文强调礼是“具有顽强约制性的”;“孔子以维护西周礼制为一生重要使命”,这才是“克己复礼”的“真诠”。为此,刘述先站在杜维明一边,对何文进行了反驳,并明确提出:“ ‘克己复礼’明显是讲个人的道德修养工夫,别无异解。”参阅何炳棣《“克己复礼”真诠——当代新儒家杜维明治学方法的初步检讨》;刘述先《从方法论的角度论何炳棣教授对“克己复礼”的解释》;何炳棣《答刘述先教授——再论“克己复礼”的诠释》;刘述先《再谈‘克己复礼真诠’——答何炳棣教授》。(分别载《二十一世纪》第8、9、10、11 期。)对这场笔墨官司,笔者的感觉是:双方的争议,固然与考证有关,但更深层地恐怕是由于对如何评价孔子与礼存在分歧而致。杜维明始终强调“对传统要以开放的心灵进行反思”,并注意挖掘儒家思想对于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他对“礼”的阐释,即属这样一种性质的研究工作。他从“修身”的角度解释“克己复礼”,也正应合了他的治学宗旨。以“修身”释“克己复礼”,自有史实(文献材料)为其依据。但“克己复礼”显然还可作其它的解释,比如象何炳棣所指出的。这一点,大概也不是杜维明所不知道的。从孔子整个思想学说看——依笔者之见,“克己复礼”一语必须联系孔子的整个理论才能体认,仅用考证的办法加以解释难以完全奏效——也是既包含杜维明、刘述先所强调的“道德修养工夫”这一面的内容,又具有何炳棣所说“维护西周礼制”一面的内容。而这也不会不为杜维明所识见。然而杜维明只阐扬其中的一面而未及另外一面,这确有不足之处。不过何文的评论也有偏颇的地方。后来何炳棣在文章中自己也承认,“当初对杜说的评论有欠公允”。(见《答孙国栋教授<“克己复礼为仁”争论平议>》。载《二十一世纪》第13期。)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对礼和孔子的评价上,何炳棣表现出另外一种不同的态度:更注重和突出其保守的、对历史发展具有抑制性的一面。具体评说何、杜、刘之间的这场学术交锋,不在本文的范围之内。笔者提及此事,不过是想引出与本文有关的一些想法:

(一)大凡传统,包括礼的传统,都具有两重性。用通俗的话语讲,便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既有可助于历史前进的一面,又有会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面。礼的现代发展,有赖于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二)礼的传统的“精华”,(比如象杜维明、刘述先所言的“道德修养工夫”)要由“过去时态”转变为“现在时态”和“将来时态”,尚有待于再发现、再认识。只有通过有创意的理论阐释,礼的传统的“精华”才会向着未来开放:被注入现代的意蕴,为今人发挥其新的功能。这就离不开哲学解释学。

(三)然而,一方面,对传统的阐释必须基于严谨的科学态度,杜绝任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对传统中的、特别是礼的传统中的“糟粕”(象何炳棣所言“孔子维护西周礼制”所表现的保守性、落后性),必须具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给予深刻地批判,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地做到是“取其精华”。这样,就需要全面而真切地认识和把握历史。换句话说,这就又离不开历史学。

(四)何、杜、刘之间的论战,多少反映出历史学家与哲学家在治学方法、旨趣上的差异。但是,在这两者之间其实并无根本上的抵触。在有关实现传统的现代转化的学术工作中,历史学与哲学需要携起手来,而且也是可以携起手来的。

(五)所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主要落实在学术研究的理性评判之中,属于思维领域的一个操作原则。拙文《礼与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对此曾作有讨论,可参阅。载《复旦学报》1993年第3期。其要义在于从传统的两重性中寻求现代发展的契机。礼学应该为礼的现代发展进行学理上的探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从礼的传统的两重性中寻求现代发展的契机。何、杜、刘之间的笔战,可以看作是现代礼学发展中的一个小小的动向。

综括以上所述,笔者认为,一方面,礼学的发展前景取决于礼的发展前景,而另一方面,礼学的发展又将影响礼的发展。现代礼学应该在讲究“信而有征”的历史学与追求创发性的哲学解释学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学科 http://www.qingstudy.com/data/articles/a04/176.html                             (该文章来源于网络,文章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若有侵权请24小时内直接与本网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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