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就外国移民迅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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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就外国移民迅速立法

腾讯大家 | 时间:2013-12-14 11:07
  近日中国大妈与一名老外的一起普通交通意外,引发了互联网上连续的风波,先是传出大妈碰瓷的消息并引发网络谴责,结果碰瓷论被证明是谣言。今天新闻中又传出北京警方的消息,宣布由于这名事件中的老外无证驾驶摩托车且交通肇事,已经被拘留了12天,同时发现该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将对其进行处罚后依法遣送出境。这名老外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早点赔钱道歉给大妈,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
  然而要说这老外完全咎由自取,恐怕也未免有点极端,既然父子两代在北京非法打工多年,要不是撞大妈被拍成视频发在网上,现在人家父子二人还在其乐融融的逛胡同。也许几十年后,四世同堂在北京生活也未可知。
  人口政策的短视导致此类事件频发
  造成这种现象的核心原因是,中国在人口政策在这方面一贯缺乏前瞻性,导致现在在国内的外国人族群的发展有着失控的危险。
  2009年,广州三元里地区发生一起非洲裔人员聚集派出所事件。当日下午,警方到他们做生意的地方检查护照,部分人由于没有护照而逃跑。随后在警方追逐中发生肢体冲突,非洲裔人员在此过程中有伤亡。
  随后非洲裔人员开始聚集,当地聚集了上百名非洲裔人员,且情绪激动。由于事发时间为上下班高峰期,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出行和生活。
  这次三元里事件可以被视为中国外籍人口社会问题的重要爆发节点,事件暴露出国家人口政策上缺乏前瞻性,导致现在国内的外籍非法佣工和逾期居留人员数量庞大,且对其详细情况不掌握无预研,在可见的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社会矛盾。
  外来移民问题上的不作为
  从宏观上来说,中国政府算是历来重视人口政策,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是被纳入基本国策的政府重要工作。然而诡异的是,中国是少数没有制定立专门移民相关法律和统筹部门的国家,这在大国中是非常罕见的。有不少人认为,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庞大,所以中国没有引进外来移民人口的必要。从宏观上而言这种说法确实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必须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随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有大量的企业和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中国。他们在中国经商、工作、居住均已经多年,并且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和群体。本次新闻事件中的主角,家里两代人都在中国生活工作,显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现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有大量外籍人士非法就业,或者成为无照小商贩。这些人员长期未曾被社会主流媒体关注到,也少有相关的学者研究人员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
  事实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非法劳工进行就业和雇佣,均为严重的刑事罪行。其背后核心的价值观是,必须保障本国公民的就业权利。
  而我国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相关法律法规,仅有1996年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该规定曾经在2011年作出一次修订。但是由于其本身仅为劳动部(改编为人社部)、公安部、外经贸部(已经撤销)联合颁布的部门法规,因此在处罚力度上只能进行罚款这类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刑事判决依据。也就是说,在中国雇佣非法外籍劳工,对于雇主而言的违规成本极低,本次父子两名老外的雇佣机构仅处以罚金2万,简直是隔靴搔痒的效果。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世界各国在打击非法劳工方面,重点就是严惩雇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阻吓违法雇主雇佣非法外劳。
  雇主之所以喜欢雇佣外劳,除了成本的考虑之外,非法劳工往往不能参与任何劳动相关的社会保险,因此再出现工伤等意外事件时,雇主完全可以推卸责任。这导致在很多地区,不仅一些过去中国缺乏的高素质技术人才由外籍人士担任。随着中国的人力成本越来越高,很多重体力劳动工作也由外国人担任。近年来广西地区,就出现大面积甘蔗、菠萝等都经济作物雇佣越南籍非法劳工耕种的情况,被广西省公安厅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除此之外,沿海地区还存在大量重体力劳动工作岗位,被非洲裔和印巴籍人士非法占据的情况。一些富裕家庭也开始雇佣菲律宾家庭佣工,以取代过去的中国保姆,此类情况在江浙一带尤为盛行。在我国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非法外籍劳工的大量涌入,无疑给劳动市场造成更大的矛盾和不当竞争。
  从当初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来看,当时的立法精神是不鼓励非中国籍人士在华就业,其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显然家庭佣工、农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都不属于“国内暂缺适当人选“的工种。从立法角度来看,当年主要是为了规范化外国专业人才的引进,才颁布了相关的部门法规,所以这部就业管理规定,真正的对口行政机关是国家外国专家局。
  虽然从国家层面并不鼓励外国低层次劳动人员在中国务工的,然而管理规定本身的法律级别太低,犯罪成本和获利相比微不足道。
  背后折射出的问题是,有关部门从未认真考虑过外籍人士在华劳动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准备。而负责执法的部门,仅为公安部下属的出入境管理局,行政级别偏低。由于外籍人士在华活动,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法律、外交和国家安全问题,仅靠一个局级单位和部门法规,根本无法遏制现在已经泛滥的外籍非法劳工问题。
  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家有必要认真研究外籍人士来华工作、生活和定居的相应政策,仿效国外成立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以及制定相应法律配套。在避免外籍人士与国内劳动力争抢饭碗的同时,鼓励稀缺人才来华就业定居。
  这种情况其实是多年来对于移民问题的鸵鸟政策造成的客观现实反应,结果是来华争抢底层劳动力的人员肆无忌惮,而希望入籍中国的外籍人才报国无门。长此以往,必将削弱未来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也破坏了国内本已矛盾重重的劳动力市场,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
  撰文/朱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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